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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醫療健康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鼓勵兒童及早接受療育服務。此計畫補助療育訓練費用及交通費用,低收入戶兒童每月最高可領 6,000 元,非低收入戶兒童每月最高可領 4,000 元。地方政府可依區域特性訂定更優渥的補助標準。申請人需向兒童戶籍所在地的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已通報地方政府通報轉介中心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不可申請:已領取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已領取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之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補助
・療育訓練費用:低收入戶每名每月最高補助 6,000 元
・療育訓練費用:非低收入戶每名每月最高補助 4,000 元
・交通費用:補助金額由地方政府訂定細項標準,並得優於中央額度
・申請方式: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受理申請單位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地方政府可訂定細項補助標準,並得優於中央額度;申請時間、受理單位、核撥及核准程序皆由地方政府訂定

【金額/折扣】

最高6,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無公告截止)

【聯絡方式】

電話:02-26531910|地址:115204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注意事項】

實際申請文件清單及詳細申請流程由地方政府訂定,本中央計畫未詳列。

資料來源:https://system.sfaa.gov.tw/cecm/lawView/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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