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供職能復健津貼,旨在協助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導致失能的勞工,透過職能復健服務重返職場。符合資格的勞工可申請此津貼,補助職能復健服務的費用,上限為 180 日。服務項目包含復工計畫擬訂、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及各項強化訓練等。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審核後核發。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外籍人士統一證號;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導致傷病;參加職能復健服務;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證明
・職能復健津貼:上限 180 日
・職能復健服務:包含復工計畫擬訂、工作分析、工作模擬評估、功能性能力評估、強化訓練評估、生理功能強化訓練、心理功能強化訓練
・申請方式: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傷病發生日期定義為職業傷害受傷發生日或職業病確診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