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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計畫

醫療健康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為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針對設籍臺北市滿一年、年滿 65 歲的中低收入戶市民,提供老人收容安置補助。此補助旨在因應本市老人長期照顧服務需求,提供中重度失能者每月 6,300 元至 27,250 元不等的補助金額。申請對象需安置或入住於臺北市、基隆市、新北市及宜蘭縣評鑑合格的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且機構需符合特定評鑑等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且實際居住臺北市滿 1 年;年滿 65 歲;為中低收入戶市民(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資格);安置或入住於臺北市、基隆市、新北市及宜蘭縣評鑑合格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其中,臺北市機構需評鑑乙等以上,低收入戶身分申請者需甲等以上;基隆市、新北市及宜蘭縣機構需評鑑甲等以上)
・不可申請:安置或入住已歇業、停業及廢止之機構
・老人收容安置補助:中重度失能者每月 6,300 ~ 27,250 元
・申請方式:洽戶籍所在地行政區與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承辦人

【金額/折扣】

27,250元

【聯絡方式】

電話:市話手機直撥1999(外縣市 02-2720-8889)轉老人福利科1663~1695|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7:00(8:00-9:00,17:00-18:00採彈性上班,12:30-13:30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注意事項】

實際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可能需參考外部連結: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2A069CBD089B5C1A

資料來源:https://elders.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0A74DAD56B74FC0&sms=21884AF41A49B03F&s=C08A714D61E71B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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