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提供出租房屋的稅捐優惠,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符合資格的房客,或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符合條件的房東可享有房屋稅優惠稅率,例如公益出租人或包租代管房東。對於一般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本市租金標準的房東,房屋稅率會依其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適用 1.5% 至 2.4% 的差別稅率。此舉旨在健全友善租屋環境,減輕房東稅負,同時促進租屋市場發展。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屬本市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者或繼承取得之共有房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公益出租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房屋稅優惠稅率:公益出租人享有優惠稅率
・房屋稅優惠稅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享有優惠稅率
・房屋稅優惠稅率: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 4 戶以內者,每戶均為 1.5%
・房屋稅優惠稅率: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 5 戶至 6 戶者,每戶均為 2%
・房屋稅優惠稅率: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 7 戶以上者,每戶均為 2.4%
・申請方式:可透過線上租金標準試算工具評估是否符合優惠稅率資格
・注意事項:公益出租人須為住宅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