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提供地價稅減免或改課田賦的申請,旨在減輕土地所有權人的稅務負擔。只要土地符合特定使用目的,例如無償供公共通行巷道、騎樓走廊、工業(廠)用地、加油站、停車場或農業使用等,即可提出申請。申請人需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前 40 日(即 9 月 22 日前)提交申請,若逾期申請,則減免將自次年起生效。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係供特定用途使用(如無償供公共通行巷道、騎樓走廊、工業(廠)、加油站、停車場、農業或其他經核准用途)
・地價稅減免:依土地實際使用情形核准減免面積
・改課田賦:依土地實際使用情形核准改課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新竹市稅務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