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創業經營計畫獎勵補助金,旨在支持創業者及公司行號的營運發展。此補助金最高可達 400,000 元,且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80 %,可用於支付人事費、器材費、設備使用費、委外費、行銷推廣費、場地租金及水電費等。申請者需為事業體負責人或代表人,並提交詳細的創業經營計畫、財務分析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為事業體負責人或代表人;需填寫事業基本資料(包含事業名稱、設立日期、統一編號、實收資本額、事業地址、電話、員工人數、營業項目);需提供近 3 年之營業損益(實際營業未滿 1 年者,請以預估值填寫);需提交創業經營計畫說明
・人事費
・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
・設備使用費
・委外費
・行銷推廣費
・場地租金及水電費用
・活動場地租金及佈置費
・申請方式:需向嘉義市政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獎勵補助金不得超過 400,000 元,且不超過總經費之 80 % 為原則
400,000元
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司或商業最新之登記或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稅籍登記證明文件(經營模式優化類應檢附)、切結書
實際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在附件中明確列出。稅籍登記證明文件僅針對「經營模式優化類」應檢附,但文案未說明其他類別。此為申請書的附件,實際的申請辦法和主頁面資訊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