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旨在協助年滿 65 歲、設籍基隆市並實際居住的長者。申請者須符合家庭總收入、存款及不動產等相關規定,且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或入獄服刑。津貼發放標準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由區公所受理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津貼直接撥匯至申請人的郵局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65 歲;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戶籍所在地,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一人時未超過 2,500,000 元,每增加一人,增加 250,000 元;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不可申請: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超過 6,500,000 元;兼具領取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及本生活津貼之資格者,僅得擇其一領取;最近一年內出境累計滿 183 天以上者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標準依中央主管機關之公告;榮民領有院外就養金者,以補差額方式發給生活津貼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重要時間點:申請案件係每月 15 日前備齊證件提出申請者,經審核合格,發給申請日之當月份生活津貼;如係每月 16 日以後備齊證件提出申請者,經審核合格,自申請日之次月份起發給生活津貼
・注意事項:區公所應隨時受理申請,並確實要求里幹事主動發掘里內符合規定之老人,協助辦理申請手續
申請暨委託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全家人口之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資料)、郵局存摺(含封面及內頁)
電話:(02)2420-1122|地址: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 1 號
資料來源:https://www.klcg.gov.tw/tw/social/2694-112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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