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基隆市政府文化觀光局為鼓勵藝文創作與出版,特別辦理文學創作出版獎勵徵選。本獎勵旨在提倡基隆市的藝文風氣,培植創作人才,並豐富多元藝文資源。凡中華民國國民,創作以基隆相關的文學、藝術、歷史、文化等為主題,且作品為本人原創、非人工智慧生成,並完成至少 60%內容者,皆可申請。獎勵總金額為 200,000 元,最多錄取 3 名,實際金額依審查結果核定,主要用於出版所需直接費用。申請人可透過掛號郵寄或線上系統提交報名資料及作品電子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中華民國國民;參加徵選作品須為申請人本人原創創作,不得抄襲、改寫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亦不得以人工智慧工具生成創作內容或輔助創作;送審稿件須完成至少 60%以上內容;每一申請人或團體每年度以申請 1 案為限;應檢具出版計畫書;報名表須填具完整個人資料,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不可申請:違反著作權規定或以人工智慧工具生成創作內容或輔助創作;徵選形式為雜誌、期刊等連續性出版品及純電子出版品;未依規核銷或超過會計年度未領取獎勵金
・獎勵金:總獎勵金額 200,000 元,最多錄取 3 名;實際獎勵金額依審查結果核定
・獎勵金經費支用原則:以出版所需直接費用為限,不得用於薪資、餐敘、設備購置等或其他非屬出版印製之費用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或線上報名
・重要時間點:郵寄以郵戳為憑;可於 2026/10/31 前完成出版者,優先列入評選考量;獲獎勵名單經評審及核定後,公布於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網站;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計畫執行完畢一次撥付獎勵金
・注意事項:作品請以 Word 或 PDF 檔繳交(A4 直式橫書、12 號新細明體);作品如曾於任何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網路平台及社群媒體刊登或發表,應於報名表中詳實填列;如同時向其他機關或基隆市政府其他單位申請獎勵或補助,應於申請表中載明申請項目及金額;申請作品及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獲選作品無償授權基隆市政府(代表機關: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為非營利之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宣傳推廣、研究及網頁登載等利用;出版計畫如因故變更其執行方式或期程等事項,應事先函報承辦單位申請變更,經核准後始得辦理;出版品之版權頁應註明:「指導單位:基隆市政府,獎勵單位: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獲獎勵者需配合出席相關新書發表會等推廣活動,並回饋出版品,其回饋數量依審查結果核定;違反本簡章及其他法令規定事項者,承辦單位得視情節輕重追回部分或全部獎勵款項,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審查最後階段如有計畫及作品水準相近者,以設籍基隆市者優先
200,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6/08/10;活動:2026/01/01 ~ 2026/12/31
報名表、同意切結書、作品 1 式 5 份(左側裝訂)、作品電子檔、出版計畫書、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電話:(02)2428-1159 張先生;(02)2422-4170 轉 709 郭小姐|地址:20241 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 181 號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圖書資訊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