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補助辦法」,旨在補助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的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書籍費及制服費。符合原住民身分規定的學生,可在註冊時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後,會將助學金直接抵繳應繳費用。若學生已依其他規定免納學費,則助學金以補助雜費為限,且已領取其他政府就學補助者,需扣除重複部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就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或中央教育主管機關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不可申請: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有關其就學之補助費及減免者(學校應就該部分金額予以扣除後覈實計算助學金);同一學期已領過助學金者(重讀、延修或新轉入學生不予重複補助)
・補助學雜費
・補助書籍費
・補助制服費
・原住民學生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及其相關法規規定免納學費者,學雜費部分以補助雜費為限
・申請方式:學生於註冊時向就讀學校申請,學校審核後依補助金額抵繳各項應繳費用。私立學校應於開學後 30 日內造冊,並檢附學校統一收據,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撥補助。
・注意事項:原住民助學金之補助,同一學期以補助一次為限;重讀、延修或新轉入之原住民學生,已領過助學金之學期不予重複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