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勞工保險老年一次金給付,對象為在 2009/01/01 前曾有勞工保險年資,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所定退休條件的被保險人。此給付金額根據被保險人退休當月起前 3 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總保險年資計算。保險年資每滿 1 年,發給 1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超過 15 年的部分,每滿 1 年發給 2 個月,最高以 45 個月為限。若被保險人年逾 60 歲仍繼續工作,其逾 60 歲後之保險年資最多可計 5 年,與 60 歲前年資合併計算,最高可領 50 個月。本頁面提供試算功能,實際給付金額仍以勞保局核定為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身分;於 2009/01/01 前有勞工保險年資;符合勞工保險條例所定之退休條件
・老年一次金給付:給付金額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以給付月數。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方式為退休當月起前 3 年之月投保薪資總額除以 36;加保未滿 3 年者,依實際加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給付月數:保險年資每滿 1 年,發給 1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給付月數:保險年資合計超過 15 年者,超過部分每滿 1 年發給 2 個月,最高以 45 個月為限
・給付月數:被保險人年逾 60 歲繼續工作者,其逾 60 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 5 年計,合併 60 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 50 個月為限
・給付月數:保險年資未滿 1 年者,依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 30 日者,以 1 個月計算
・申請方式:請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
・注意事項:本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領取金額仍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定為準
電話:+886-2-2396-1266|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 4 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本頁面主要為勞工保險老年一次金給付的試算工具與法規說明,未提供具體申請文件清單。頁面顯示的最後更新日期為 2025/08/27。
資料來源:https://www.bli.gov.tw/en/0014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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