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提供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以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符合資格的幼兒父母或監護人,可為我國籍幼兒申請每月5,000元至7,000元的津貼或補助。申請人須留意幼兒是否已領取其他政府相同性質的補助或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以免重複領取。申請方式可透過線上、郵寄或親送至幼兒戶籍地的區公所辦理,經審核通過後,津貼將按月撥入申請人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為我國籍;幼兒生理年齡滿 2 歲至當學年度 9 月 1 日前未滿 5 歲(育兒津貼);幼兒學齡滿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就學補助);申請人為幼兒之雙親雙方或監護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雙親一方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 6 個月以上;雙親一方受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一年以上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且在執行中;非婚生子女之雙親,或雙親離婚而協議由其中一方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有家庭暴力或其他變故;實際照顧幼兒且與幼兒共同居住之人,經核定機關認定
・不可申請:幼兒父母或監護人於依法留職停薪期間,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 日以後者除外);幼兒於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學校或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就讀;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幼兒滿 2 歲當月已領取衛生福利部發放之 0 至 2 歲幼兒育兒津貼,或該部發放之托育公共、準公共服務補助
・育兒津貼:第一名子女每月 5,000 元
・育兒津貼:第二名子女每月 6,000 元
・育兒津貼: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7,000 元
・就學補助:發放額度及作業模式比照育兒津貼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https://e-service.k12ea.gov.tw/)、郵寄或親送至幼兒戶籍地之區公所社政課
・重要時間點: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至遲應於當年度 12 月 31 日以前提出申請各月份之補助
・注意事項:本津貼按月撥入申請人帳戶,自受理申請月份發給,原則應於次月最後一日完成撥付。幼兒戶籍遷移至其他直轄市、縣(市)者,應向新戶籍所在地之核定機關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