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戶傷病醫療及看護補助,協助減輕因疾病或傷害事故產生的自費醫療與看護費用負擔。設籍嘉義市的中低收入戶,若最近三個月自費醫療費用累計達 30,000 元以上,或看護費用累計達 50,000 元以上(或每月超過 30,000 元),且醫療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即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各聯合里辦公處辦理。補助款將直接匯入指定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嘉義市列冊中低收入戶;醫療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最近三個月自費醫療費用累計達 30,000 元以上;最近三個月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之看護費用累計達 50,000 元以上;每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累計超過 30,000 元
・傷病醫療補助:針對最近三個月自費醫療費用累計達 30,000 元以上者
・看護補助:針對最近三個月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之看護費用累計達 50,000 元以上,或每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累計超過 30,000 元者
・申請方式:臨櫃至本區各聯合里辦公處辦理
最高50,000元
醫療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
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醫療或看護收據(正本)、自費材料明細表、雇請專人看護證明、看護員身分證影本及專業證照、申請人郵局存摺影本及印章
文案未明確列出各項補助的具體金額或上限。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s.chiayi.gov.tw/eservice/statistics?itemId=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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