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此補助,旨在協助設籍於嘉義市的基層工會及聯合工會組織,辦理勞工教育課程。透過課程提升勞工的專業知能、勞動生產效能,並促進勞資關係和諧。補助項目包含在嘉義縣市或外縣市舉辦活動的費用,依工會類型、活動地點及參與人數提供不同額度的補助,設有每日每人補助上限及總額上限。申請單位需於每年 11 月 25 日前提交申請,並於 12 月 10 日前完成活動。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工會法於嘉義市成立登記之基層工會及聯合工會組織
・不可申請:工會前一年度未依工會法規定召開會議,且未依規定報請本府備查者;工會財務經查核結果,收支有異常情形者;其他有違反工會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情形者;補助對象為國外
・本市聯合工會組織在嘉義(縣)市舉辦者:每人每天補助 600 元(半天型減半),最高補助 72,000 元,每年至多 2 次
・本市聯合工會組織在嘉義(縣)市外舉辦者:每人每天補助 1,200 元(半天型減半),最高補助 240,000 元,每年至多 3 次
・本市基層工會組織在嘉義(縣)市舉辦者:每人每天補助 360 元(半天型減半),最高補助 24,000 元
・本市基層工會組織在嘉義(縣)市外舉辦者:每人每天補助 500 元(半天型減半),最高補助 36,000 元,每年以補助 1 次為原則
・申請方式:函報嘉義市政府
・每一期計畫須於實施日期前 15 日報本府核備後始得辦理;辦理活動地點以嘉義(縣)市為原則,嘉義(縣)市外之地區需安排主題式參訪相關產業或工會;勞工教育應以勞工事務、其他有助於提升勞工知能之課程或最新時事議題為範圍;產業工人每人每年應在 8 小時以上,職業工人每人每年應在 4 小時以上;授課時間以節為單位,每節為 50 分鐘;辦理半日者,至少應安排 3 節以上課程(其中專業課程至少 1 節以上);辦理一日者,至少應安排 5 節以上課程(其中專業課程至少 3 節以上);辦理二日者,至少應安排 10 節以上課程(其中專業課程至少 6 節以上);主題式參訪相關產業以增廣勞工見聞,觀摩新興產業或異業經營模式,提升產業技術,觸發產業轉型思維等效應,參訪時間得列入一般課程時數,但以 3 節為限;辦理勞工教育計畫應將性別平等、環保永續(含低碳調適、淨零排放)相關議題納入,得採課程、宣導或參訪等方式辦理;參加成員以不重複為原則;自籌款比率應符合至少 20 %之規定,專案性或其他性補助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未將成果報核者,不予補助;計畫變更應於原定執行日 5 日前函送計畫變更申請表報經本府核准後,始得變更執行
最高240,000元
申請:每年 11/25 前;活動:每年 12/10 前
申請公文書(函)、申請表(如附件一)、計畫書(如附件二)、課程表、講師名冊、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三)、申請單位聲明書(如附件四)、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附件五)(若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領據、存摺封面影本、簽到名冊正本、支用單據明細表(如附件六)、成果報告表(如附件七)(含授課講義、照片:每節課至少一張)、補助經費之各項支用單據、本府同意函影本
The application and activity periods are annual deadlines, not specific dates. The document is an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 not a specific annual program announcement. The subsidy amounts vary based on union type and activity location, with per-person daily rates and maximum caps. Many required documents are referred to by attachment numbers (附件一至附件九), but the actual attachments are not provided in the 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