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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費中部老人之家服務

居住生活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中部老人之家提供公費安養服務,主要對象為設籍台灣且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長者。年滿 65 歲且具備生活自理能力,或年滿 60 歲但生活無法自理且無需特殊護理技術者,皆可申請入住。此服務費用將由政府全額負擔,申請人需透過地方政府向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中華民國國民;具低收入戶資格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65 歲且具備生活自理能力;年滿 60 歲且生活無法自理,無需特殊護理技術
・公費安養服務: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
・申請方式:透過地方政府向機構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住民申請表、低收入戶證明、戶籍地址登記表、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報告(含胸部 X 光,3 個月內有效)

【聯絡方式】

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210號

【注意事項】

服務範圍提及「主要針對台灣中部地區」,但未明確限定特定縣市,故地區設定為全台。頁面未提供明確的申請或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crsch.mohw.gov.tw/en/archive?uid=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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