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喪葬補助,旨在協助列冊於嘉義市的低收入戶家庭,在親屬死亡後,由實際處理喪葬事宜並支付費用的親屬申請。補助金額依低收入戶核列等級而異,第一款補助 15,000 元,第二款 12,000 元,第三款 10,000 元。申請人需在低收入戶死亡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地的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補助款項將以轉帳方式撥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列冊本市低收入戶者死亡事實發生後,協助完成殮葬程序或實際處理喪葬事宜及支付費用之親屬;申請人可證明與死者關係
・低收入戶核列一款者:補助 15,000 元
・低收入戶核列二款者:補助 12,000 元
・低收入戶核列三款者:補助 1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