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為鼓勵長者參與社會活動,提供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的 65 歲以上(原住民 55 歲以上)長輩敬老卡,每月補助 800 點(1 點等於 1 元),可用於搭乘市區公車、計程車、台鐵、國道客運,以及使用游泳池、國民運動中心設施,或在農會、合作藥局購買指定產品。符合資格的長輩可於生日當月任一工作日,備妥國民身分證、照片、印章等文件,前往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65 歲(含)以上;原住民年滿 55 歲(含)以上
・每月補助 800 點:1 點等於 1 元,當月底未用完不能累積到次月
・市區公車:全額補助搭乘新竹客運、苗栗客運、中壢客運、國光客運、金牌客運、科技之星客運、捷乘客運及亦捷科際客運
・游泳池(香山、南寮溫水):每次補助 40 點
・國民運動中心(新科、竹光、香山綜合休閒運動館)游泳池:每次補助 50 點
・國民運動中心(新科、竹光、香山綜合休閒運動館)健身房:每小時補助 25 點
・國民運動中心(新科、竹光、香山綜合休閒運動館)球場(籃球、羽球、桌球、排球):每小時補助 100 點
・計程車:每趟次補助 100 點,可搭乘台灣大車隊、都會好車隊、紅帥衛星車隊、第一中華車隊、大文山衛星車隊
・台鐵:於新竹市或新竹縣任一火車站搭乘
・農會:每月補助 200 點,可購買農會產品(除酒類)
・國道客運:補助新竹至台北、桃園機場、台中、林口等指定路線
・合作藥局:每月補助 200 點,可購買藥局產品(除酒類、處方藥物)
・申請方式:於滿 65 歲(原住民 55 歲以上)生日當月任一工作日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
・注意事項:新竹市立香山游泳池於 2025/09/01 起整修並暫停開放;農會及合作藥局提供代買機制,行動不便者可委託家屬、里長、鄰長或社福單位人員代為申請及消費,需備行動不便者之敬老卡、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以及行動不便證明文件(擇一:近 3 個月內住宿式機構繳費證明、有效期限內註記「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之身心障礙證明、近 2 年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失能評估結果通知書 2 級至 8 級、近 3 個月醫院或診所診斷證明並簽署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