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局
・新竹市文化局推出「114年新竹市社區營造補助計畫」,旨在鼓勵成年國民、持有居留證者或依法設立登記的組織,針對社區資源、關懷、多元文化及新興議題等方向,提出結合公共治理、世代共融等理念的社區營造計畫。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每案最高可獲得 300,000 元補助。申請期間為 2025/05/01 至 2025/05/29,需備妥申請書表並進行簡報審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如為營利組織,提案計畫應事前取得合作社區、社群或組織之書面同意,並符合公共性,補助款應全數使用於提案計畫,不得用於營利用途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成年且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得以個人名義申請;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不含政治團體)
・社區資源類計畫
・社區關懷及多元文化類計畫
・其他議題類計畫:包含新興議題或與社區營造相關且能引發社區共同參與之計畫事項,結合社造 4.0 四大方向(公共治理、世代前進、多元平權及社會共創),或聯合國永續發展議題所倡議之韌性城市、地域振興、世代共融等,或因應防疫生活型態設計之社區營造工作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300,000 元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2,400,000 元
・申請方式:請符合資格者,自 2025/05/01 起至 2025/05/29 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申請書表可至新竹文化局官網/業務項目/社區總體營造/公告下載。申請單位應派至少 1 員至指定地點進行簡報
・重要時間點:審查結果採函文通知,獲補助單位並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
・注意事項: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揭露身分關係,未揭露者將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最高2,400,000元
2025/05/01 ~ 2025/05/29
補助計畫申請書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電話:03-5319756|地址:300005 新竹市中央路109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 ~ 12:00,13:00 ~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