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推出「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旨在鼓勵企業創新創業,並打造優質的創業生態環境。此計畫提供多項補助類別,包括創業、研發、品牌建立、創新育成及投資獎勵補貼。符合資格的臺北市登記公司、商業、學校或財團法人,可依不同計畫申請最高 100 萬元至 5,000 萬元不等的補助。例如,創業計畫最高可獲 100 萬元,研發計畫最高 500 萬元,品牌建立最高 500 萬元,創新育成最高 300 萬元。投資計畫則提供勞工職業訓練費、工資、租金、利息補貼及市有房地租金減免等,最高可達 5,000 萬元。申請者需備妥相關計畫書及證明文件,向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提出申請,可選擇線上或紙本送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於臺北市完成登記之公司、商業、學校或財(社)團法人(外國公司需所在地登記於臺北市)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創業補助者:創業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且應於新投資創立登記之次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且計畫執行起始日不得早於申請日前三個月,且申請人自申請日起一年內以申請二次為限;申請研發補助者:研發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且完成設立登記滿一年以上,且計畫執行前一日至前六個月期間內,且申請人自申請日起一年內以申請二次為限;申請品牌建立補助者:品牌建立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且完成設立登記滿一年以上,且計畫執行前一日至前六個月期間內;申請創新育成補助者:創新育成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且計畫執行前一日至前六個月期間內,且申請人自申請日起一年內以申請二次為限;申請獎勵補貼者:應於新投資創立登記或增資變更登記之次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且計畫執行起始日不得早於申請日前三個月,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中小企業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充,投資於創新、改善經營管理與服務直接相關之設備或技術達 100 萬元以上/中小企業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充,投資案經審議認有創意、特色或具發展潛力/公司新投資創立或一次增資擴充之實收資本額在 8,000 萬元以上,且投資經營休閒觀光、生物科技、資訊服務、電信、文化創意、醫療照顧、運動休閒、會議展覽、再生能源及其他經市政府推動輔導之產業
・不可申請:獎勵補貼類:同一獎勵或補助項目已獲其他政府單位獎助者
・創業補助:最高 100 萬元,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
・創新研發補助:最高 500 萬元,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
・創新加速補助:最高 300 萬元,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
・主題式研發補助:最高 200 萬元,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
・品牌建立補助:最高 500 萬元,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
・創新育成補助:最高 300 萬元
・天使投資補助:最高 300 萬元,不超過計畫總投資金額 10 %
・國際育成補助:最高 300 萬元,其中提供國際新創團隊使用之經費不低於補助總經費 60 %
・獎勵補貼:最高 5,000 萬元,項目包括勞工職業訓練費用補貼、勞工薪資補貼、房屋稅地價稅補貼、房地租金補貼、融資利息補貼、使用市有房地租金減免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或向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