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為設籍或居住於臺南市、年滿 15 歲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朋友,提供非典型就業支持輔導。這項服務旨在協助因生理、心理狀況或居住地偏遠等因素,不易進入一般職場的身心障礙者,透過媒合在家工作、僱用、勞務承攬、外包、按件計酬或部分工時等多元工作機會,甚至協助自行創業,以增加其就業機會並促進自立更生。申請者需經職業重建窗口評估,詳情可洽詢相關服務窗口。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或居住於臺南市;滿 15 歲(含)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經職業重建窗口評估需要非典型就業者
・非典型就業支持輔導:媒合在家工作、僱用、勞務承攬、外包、自行創業、按件計酬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機會
・申請方式:洽詢本府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
電話:(06)6320221、(06)2931506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及應備文件清單。服務內容為媒合工作機會,未提供直接補助金額。
資料來源:https://web.tainan.gov.tw/labor/cp.aspx?n=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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