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提供原住民法律服務補助,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四個月以上的原住民,減輕其法律訴訟相關費用負擔。補助項目包含法院裁判費及律師費,涵蓋調解、和解、法律文件撰擬、訴訟代理等。同一案件每一審級最高可補助 30,0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0 元。申請人需在案件發生當年度 11 月底前,備妥相關文件向本會或各區公所��住民服務員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 4 個月以上之原住民
・不可申請:本會為該案件之相對人;已接受其他同性質之扶助者;提供不實之資料者;隱匿或拒絕提供本會所要求之資料者;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本補助者
・法律費用補助:同一案件每一審級(含偵察庭)每人每次最高補助 30,000 元
・法律費用補助: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0 元
・法律費用包含法院裁判費及律師費(調解、和解、法律文件撰擬、訴訟、訴願或仲裁之代理或辯護、民事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法律案件)
・申請方式:請至臺北服務通/原民會/法律訴訟費補助網頁,或洽各區公所原住民服務員或本會承辦人
・注意事項:當年度預算額度用罄時,不再受理補助申請,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