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就業津貼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特定行業就業,提供每月就業津貼。本津貼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在受僱於特定行業並穩定就業後,獲得經濟上的支持。申請對象需為失業期間達一定條件,或屬於特定弱勢身分者,且需於同一雇主連續就業滿 30 日,平均每週工時達 35 小時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失業勞工;受僱於特定行業;於同一雇主連續就業滿 30 日;平均每週工作時間達 35 小時以上;已依法參加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非為雇主或其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未曾任職於現職單位,或已於現職事業單位、同一負責人之事業單位離職滿 1 年以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失業期間連續 30 日以上;非自願離職;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就保失業被保險人;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性侵害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外籍配偶;大陸地區配偶;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如 15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不可申請: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性質之就業促進相關補助或津貼
・每月就業津貼:金額未載明,可申請至多 3 個月
・申請方式: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注意事項:申請人同意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相關投保資料;申請人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津貼款項匯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

【應備文件】

津貼申請書(含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資料委託書)、薪資證明文件影本、勞工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第二次以後申請若未變更帳戶可免附)、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明文件影本(第二次以後申請若未變更身分證或居留證明文件可免附)

【注意事項】

本申請書為通用範本,實際補助金額、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未於頁面中載明。

資料來源:https://ws.wda.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zExL3JlbGZpbGUvOTE0Mi80MDkwLzgzMGM1ZGJiLTQ0ZjAtNGQ4Ni05MmRjLTEyYWI0YWI5Nzc4My5wZGY%3d&n=44CMIOm8k%2bWLteWksealreWLnuW3peWPl%2bWDseeJueWumuihjOalreS9nOalreimgem7niDjgI0g55Sz6KuL5pu4LnBkZg%3d%3d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