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娛樂稅災害減免,協助因災害影響導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的桃園市業者。若業者因災害停業,娛樂稅將依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若營業受影響,則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納稅義務人須於災害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備妥申請書表及災害證明文件,向地方稅務局總局或指定分局提出申請,亦可透過線上申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納稅義務人;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者
・娛樂稅減免: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適用於無法營業之情形)
・娛樂稅減免: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適用於營業受影響之情形)
・申請方式:臨櫃辦理(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總局及中壢、大溪、楊梅、蘆竹分局)、線上申辦
・注意事項:民眾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向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16-96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