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免稅服務。這項福利適用於身心障礙者本人擁有的車輛,或由其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法院選定之監護人/輔助人所有,且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每名身心障礙者以一輛車為限。符合資格者可透過線上或臨櫃方式提出申請,本局將依規定審核並核定免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身心障礙證明;每名身心障礙者以 1 輛車為限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身心障礙者本人領有駕駛執照,且車輛為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並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身心障礙者本人未領有駕駛執照,且車輛為其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並供身心障礙者使用
・使用牌照稅免稅:每名身心障礙者以 1 輛車為限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或臨櫃辦理
・注意事項:線上申辦案件若資料不完整或有誤,本局將請申請人提供相關證件以供核准免稅
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書、身心障礙證明
電話:總局 (03)332-6181;免付費電話 0800-316-969 (總局)、0800-321-172 (中壢分局)、0800-321-420 (楊梅分局)、0800-311-980 (大溪分局)、0800-229-743 (蘆竹分局)|服務時間:上午 08:00 ~ 12:00,下午 13:00 ~ 17:00,全功能櫃臺中午服務不打烊(總局全功能櫃臺下午延時服務至 17:30)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此為常態性稅務減免服務。免稅金額依車輛排氣量及稅額而定,文案未列出具體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