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推出「僱用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鼓勵雇主聘用依法退休之中高齡及高齡人才,透過實務指導或擔任講師,將其專業技術與經驗傳承給在職員工。本計畫補助雇主內聘講師鐘點費、非自有場地費及場地公共意外險等相關費用,雇主最高可獲 500,000 元補助,而受僱的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部分則有最高 100,000 元的補助上限。申請對象為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及依法設立之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政黨),且須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申請期間為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為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雇主僱用依法退休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
・不可申請:政治團體及政黨
・內聘講師鐘點費:每小時最高補助 1,000 元
・非自有場地費:依實際課程時數計算,每日以 8 小時為限
・場地公共意外險
・其他有必要編列之項目費用
・雇主補助上限:500,000 元
・受僱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補助上限:100,000 元
・申請方式:向計畫執行所在地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申請
・注意事項:雇主於申請及執行本計畫期間,應為所僱依法退休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
最高500,000元
2024/01/01 ~ 2024/06/30
申請書、計畫書、課程規劃表、經費概算表、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僱用證明文件影本(檢附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影本)、講師資料表、講師為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單位開具之退休證明文件或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公務人員退休金、教職員退休金、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退伍金)、公營事業退休金或農民退休儲金等相關給付之存簿證明影本)、講師具專業技術及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相關證照影本或由服務單位開立之工作資歷證明文件)
電話:(03)485-5368|地址:326020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時00分至5時00分
頁面內容與附件流程圖互補,附件提供更詳盡的對象資格與補助上限資訊。頁面未提供申請表單的直接下載連結。附件中關於「檔案及政府資訊申請應用須知」、「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及「檔案管理種子教師名單」與本補助計畫無關。
資料來源:https://thmr.wda.gov.tw/cp.aspx?n=836A6D9F6E91D3F3&s=48D6FA80478691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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