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的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以及教育實習機構的實習輔導教師與行政人員,積極參與教育實習並提升師資培育品質,特設立「教育實習績優獎」。此獎項每年辦理一次,旨在表揚對教育實習有具體貢獻的個人與團體。獎勵項目包含實習指導教師典範獎、實習輔導教師卓越獎、實習學生楷模獎、教育實習合作團體同心獎及教育實習機構行政團隊標竿獎等,提供獎座、獎狀及最高 150,000 元的獎金。申請者需經師資培育之大學或教育實習機構推薦,並於每年 5 月 15 日以前完成報名甄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師資培育之大學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行政人員;參選者需在前一年 2 月至 7 月及前一年 8 月至本年 1 月 31 日以前參與及完成教育實習;應擇一項目參選,不得重複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個人參選:實習指導教師,指導實習學生表現卓越,經師資培育之大學推薦;個人參選:實習輔導教師,協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輔導實習學生表現卓越,經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聯署推薦;個人參選:實習學生,於教育實習期間之表現卓越,且獲實習指導教師及實習輔導教師聯署推薦;團體參選:教育實習合作團體,符合前款各目規定之實習指導教師、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學生,不限組成模式,對教育實習三聯關係有具體貢獻、效益及特色者,均得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或教育實習機構推薦,並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彙整報名;團體參選:教育實習機構行政團隊,協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輔導 5 名以上實習學生教育實習,並於教育實習業務表現足具標竿,經師資培育之大學推薦
・不可申請:已獲獎者,自獲獎後應累計 3 年輔導(指導)教育實習經驗,始得再參選同一獎項;被推薦人應自行選擇一所學校參與推薦,不得重複;違反者,以資格不符論;有被推薦事蹟不實、未具教育實習資格、偽造文書、教育實習過程有不當行為未符本獎精神或有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等情事,經本部查證屬實者;實習學生經檢舉且經師資培育之大學認定違反教育實習規定屬實,並報本部核處在案者
・實習指導教師典範獎:獎座 1 座、獎狀 1 紙、獎金 50,000 元
・實習指導教師優良獎:獎狀 1 紙
・實習輔導教師卓越獎:獎座 1 座、獎狀 1 紙、獎金 50,000 元,並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功 1 次
・實習輔導教師優良獎:獎狀 1 紙,並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 2 次
・實習學生楷模獎(審查積分最高排序前 40 %):獎狀 1 紙、獎金 30,000 元
・實習學生楷模獎(其餘):獎狀 1 紙、獎金 9,000 元
・實習學生優良獎:獎狀 1 紙
・教育實習合作團體同心獎:獎座 2 座、每組隊員獎狀 1 紙、獎金 150,000 元(獎座及獎金之分配由推薦之師資培育之大學或教育實習機構自訂)、實習輔導教師建議學校核敘記功 1 次
・教育實習合作團體優良獎:每組隊員獎狀 1 紙、實習輔導教師建議學校核敘嘉獎 2 次
・教育實習機構行政團隊標竿獎:獎座 1 座、每組隊員獎狀 1 紙、獎金 50,000 元(獎座及獎金之分配由教育實習機構自訂)、建議學校核敘記功 1 次
・教育實習機構行政團隊優良獎:每組隊員獎狀 1 紙、建議學校核敘嘉獎 2 次
・申請方式: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或教育實習機構推薦,並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彙整報名,依限送達本部指定之機關學校或專業機構辦理評審
・重要時間點:每年 8 月 31 日以前公告得獎名單;獲頒典範獎、卓越獎、楷模獎、同心獎及標竿獎者,由本部另舉行公開表揚頒獎活動
・注意事項:核發獎金應依規定扣稅(扣稅金額以財政部所定之競賽獎金 10 % 計算);得獎者除重大疾病或特殊因素,並經推薦之師資培育之大學或教育實習機構同意代領獎座、獎狀及獎金外,應親自出席本部頒獎典禮;得獎者於公告得獎 2 年內,應配合本部舉辦相關宣傳與媒體報導等相關活動,並保留參選原始檔案及資料,送本部備查;得獎資料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本部運用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及網路線上閱覽;得獎者應配合參與至少 1 場成果分享研習會
最高150,000元
每年 5/15 以前
評選結果會議紀錄、推薦總表、被推薦人資料(電子檔 PDF 方式傳輸至本部指定之機關學校或專業機構之雲端儲存空間)、實習指導教師審查內容(10 頁 ~ 60 頁,呈現教育實習指導理念、規劃、成果及心得等)、實習輔導教師審查內容(10 頁 ~ 60 頁,呈現教育實習輔導理念、規劃、成果及心得等)、實習學生審查內容(30 頁 ~ 60 頁,呈現個人之教育實習特殊績優表現、課程設計、教學策略與省思精進、班級經營、師生關係與學生輔導、校園人際互動、行政實習與服務、專業成長、自我期許與生涯規劃等;得提供 10 分鐘以內之教學過程影音檔案)、教育實習合作團體審查內容(40 頁 ~ 60 頁,呈現師資培育之大學與教育實習機構協同進行實習輔導之理念、制度、配套措施與資源、團體間實習輔導之實際作法與互動情形、教育實習三聯關係在實習輔導上之具體效益及可推廣之模式等)、教育實習機構行政團隊審查內容(40 頁 ~ 60 頁,呈現教育實習輔導制度規劃與特色作法、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安排與運作、教育實習行政支援與資源投入、實習學生學習表現與成績評量作法、教育實習輔導成效與檢核機制等)、共同創作之切結同意書(如有共同創作)
文案未提供承辦單位聯絡電話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