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公職考試補習或職業汽車駕駛訓練的費用補助。設籍彰化縣並居住滿六個月、年齡介於 18 至 64 歲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可申請。國家公職考試補習最高補助 12,000 元,職業汽車駕駛訓練最高補助 6,000 元,兩者皆為實際繳納費用的一半。申請人需備妥申請書、身心障礙證明、戶籍資料、繳費單、上課證明及領據等文件向彰化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彰化縣並居住彰化縣六個月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年齡 18 歲以上,未滿 65 歲
・不可申請:每人各以一次補助為限;自考試完畢日起逾半年未申請者
・國家公職考試補習費用補助:依實際繳納費用二分之一補助,最高 12,000 元
・職業汽車駕駛訓練費用補助:依實際繳納費用二分之一補助,最高 6,000 元
・申請方式:請洽彰化縣政府辦理
・所需經費由彰化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編列預算支應;申請人檢附文件如有造假不實,除追回補助款外,另涉及刑責者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