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
・屏東縣政府公告115年度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的各項收視費用及相關服務費用,其中包含針對有線電視訂戶提供的復機費減免優惠。若原訂戶在契約終止後 3 個月內申請復機,或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未逾 3 個月後申請復機,皆可免收復機費用。此公告詳細說明了基本頻道收視費、裝機費、復機費及移機費等項目,旨在提供民眾清晰的收費標準與相關優惠資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原有線電視訂戶;申請復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契約終止 3 個月內(含 3 個月)申請復機;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未逾 3 個月而申請復機
・不可申請:停機係因原訂戶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2條第3項規定者
・復機費減免:原訂戶在契約終止 3 個月內(含 3 個月)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
・復機費減免: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未逾 3 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
・申請方式:請洽觀昇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或屏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注意事項:原訂戶在契約終止 3 個月後申請復機者,視為新裝機,比照主機裝機費用 1,500 元收費;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逾 3 個月再申請復機者,每戶收復機費 200 元
免費
申請:2026/01/01 ~ 2026/12/31;活動:2026/01/01 ~ 2026/12/31
電話:08-732-0415|地址:900219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00~17:00,彈性上下班時間:08:00-08:30 及 17:00-17:30
主網頁為政府財務紀錄與行政公告列表,非直接福利申請入口。福利細節從附件 PDF 中提取,內容為有線電視復機費減免。聯絡資訊取自屏東縣政府網頁底部通用資訊,因附件未提供有線電視公司專屬聯絡方式。
資料來源:https://www.pthg.gov.tw/Cus_PublicInfo_List.aspx?pptype=7&n=EB8391AEDA5A009E&sms=7EC2EEBE5846FE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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