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為鼓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研究所,特別設立本獎學金。符合資格的優秀僑生,每月可獲得 10,000 元的獎學金。各大學校院會自行訂定獎學金的申請方式、審核基準及程序,並擇優核發。已領取我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者,不得重複支領本獎學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於大學校院研究所就學之優秀僑生
・不可申請:已領取我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者
・獎學金:每生每月 10,000 元
・申請方式:大學校院應自行訂定核給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相關規定(含申請方式、獎學金額度、審核基準及程序等),並上網公告,擇優核獎
10,000元
電話:(02)7736-6666|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學生申請期間及應備文件由各大學校院自行訂定並公告,本頁面未提供。大學校院向教育部申請補助款的期間為每年 3 月 15 日及 10 月 15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