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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轉介

醫療健康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提供長照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旨在協助面臨高負荷照顧壓力的家庭照顧者。本服務透過線上需求單進行轉介,針對照顧者或被照顧者有嚴重情緒困擾、高齡、缺乏照顧經驗、無替手、需照顧多人、照顧者本身有疾病或身心狀況、經濟困難或照顧情境改變等情況進行評估。符合轉介標準的照顧者,將可獲得家庭照顧計畫協調、心理輔導、照顧技巧指導、情緒支持團體、長照訓練課程、志工關懷訪視及諮詢等多元支持服務,以減輕照顧負擔並提升生活品質。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照顧者或被照顧者間曾有家暴情事」或「照顧者曾有自殺企圖或自殺意念」任一項指標;符合以下 8 項「長照高負荷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中的任二項:/被照顧者有嚴重情緒困擾、干擾行為致難以照顧/照顧者的年齡滿 65 歲(含)以上,或原住民照顧者的年齡滿 55 歲(含)以上/過去無照顧經驗者(因家庭變故成為家庭照顧者,或面對被照顧者身體狀況、病況改變而有照顧知能不足之照顧者)/沒有照顧替手(負擔每週 20 小時以上主要照顧工作,無其他家人、親友或照顧資源提供協助,或受傳統文化或性別因素影響不易求助、抗拒使用資源之照顧者或被照顧者)/需照顧 2 名(含)以上符合長期照顧、身心障礙、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條件或尚需分配時間照顧其他家人/照顧者因疾病或身心狀況影響照顧能力或意願(具精神疾病、藥癮、酒癮或其他疾病,或出現憂鬱、焦慮、睡眠障礙等症狀,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卡致使照顧能力或意願受限者)/申請政府資源不符資格、資格變動,或有突發緊急需求者(有經濟扶助需求但因故不符政府法令,或因突發事故無法負擔基本生活支出等)/3 個月內照顧情境有改變(照顧者有急性醫療需求,或被照顧者的病況改變,或外籍看護工空窗期或其他照顧資源中斷等狀況);經專業人員評估有轉介之必要情形
・家庭照顧計畫協調
・個別心理輔導、諮商服務
・到宅照顧技巧指導
・情緒支持團體
・長照知識/照顧相關訓練課程
・志工關懷訪視/電話安
・諮詢
・申請方式:線上填寫「長照家庭照顧者個案服務資訊平台線上服務需求單」進行轉介
・轉介人員需填寫轉介人員身份、照顧者基本資料、被照顧者基本資料、長照高負荷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照顧者工作與支持、被照顧者基本資料、照顧服務使用情形、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需求評估等資訊;疑似罹患精神疾病、施用毒品或酒精成癮者,請轉介地方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照顧者的年齡如小於 18 歲,應優先通知照管中心進行照顧安排調整並同步通報社安網體系;如發現為雙老家庭(身心障礙者滿 35 歲(含)以上且主要照顧者滿 60 歲(含)以上)、或家有 2 名(含)以上身心障礙者或 2 名(含)以上精神病人,應同步通報身障或社安網體系;經說明後,照顧者是否同意轉介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僅供家照專員參考家庭照顧者意願,非轉介必要條件

【注意事項】

頁面為線上轉介服務需求單,實際補助內容為轉介後提供的支持服務。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lcfc.mohw.gov.tw/lcfc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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