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兒童少年福利科提供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對象為設籍新北市的未達學齡兒童,或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同意暫緩入學的已達學齡兒童。申請者需持有有效期間的身心障礙證明、疑似或確診發展遲緩綜合報告書,或開立一年內的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若持疑似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則須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新北市的特定療育資源不足地區。本頁面未提供具體的補助項目、金額及申請辦法,詳情請洽主辦單位或參考相關連結。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未達學齡兒童,且設籍新北市,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持有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持有有效期間之疑似或確診發展遲緩之綜合報告書/持有開立一年內之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若持疑似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須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新北市療育資源不足地區,包含三芝區、石碇區、平溪區、烏來區、雙溪區、石門區、貢寮區、坪林區、萬里區、八里區、金山區、瑞芳區、深坑區、鶯歌區);已達學齡,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同意暫緩入學,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持有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持有有效期間之疑似或確診發展遲緩之綜合報告書/持有開立一年內之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若持疑似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須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新北市療育資源不足地區,包含三芝區、石碇區、平溪區、烏來區、雙溪區、石門區、貢寮區、坪林區、萬里區、八里區、金山區、瑞芳區、深坑區、鶯歌區)
・注意事項:相關連結:https://reurl.cc/9bl4R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