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
・臺北市立大學為鼓勵師資生投入教育領域,特設師資培育獎學金。本獎學金每月提供 8,000 元,旨在支持符合特定學業成績或特殊身份條件的師資生。申請者需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及線上報名,並提交學業成績單、自傳、讀書計畫等多項文件。獲獎學生需履行多項義務,包含教學實務能力檢測、課業輔導、參與教育研習及服務學習等,若未完成義務可能影響獎學金發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臺北市立大學師資生;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完成線上報名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114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達班排名前 50 %;114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達總平均達 80 分以上
・不可申請:已兼領教育部核發之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校外私人機構所頒發之獎學金及低收入戶學生之獎助學金不在此限)
・獎學金:每月 8,000 元
・申請方式:填寫報名表並完成線上報名
・注意事項:獲獎學生需遵守多項義務,包含每學年至少通過一項教學實務能力檢測、每學期至少 36 小時課業輔導或補救教學、每學期參與各類教育專題演講、研習、研討會或工作坊等活動累計時數至少 6 小時、參與至少一次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師資生潛能測驗、每學期應至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進行服務學習至少 10 小時。若義務未完成,將依規定停發獎學金或追回。
8,000元
相關書面證明文件(依勾選選項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核發)正本 1 份、戶籍謄本(3 個月內)正本 1 份(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3 個月內)影本 1 份(申請時設籍於偏遠地區滿一年(含)以上之學生)、申請次專長或修課相關表單(勾選修習次專長課程者)、自傳、讀書計畫、綜合表現(服務紀錄、得獎紀錄、自我專業成長等佐證資料,至多 10 頁)、114上學期學業成績單、師資生潛能測驗結果(今年度完成之測驗結果,應包含教師情境判斷測驗、教師工作價值觀測驗及教師人格測驗,共三頁結果)、修習次專長證明資料(修習次專長申請表)、經濟或區域弱勢之證明資料(3 個月內)正本 1 份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獎學金設有領取義務,若未完成可能停發或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