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
・國立成功大學與多家企業合作,開設「產業碩士專班」,旨在培育產業所需高階人才。錄取學生將獲得合作企業提供的培訓費用補助,金額通常為新臺幣 30 萬元,用於支付就學期間的學雜費及學分費。作為交換,學生畢業後需至該合作企業服務至少 2 至 3 年。此外,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可申請減免優待。此專班提供學生在學期間的經濟支持,並確保畢業後的就業機會,同時為企業儲備專業人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國立成功大學公開甄選合格之產業碩士專班錄取生;於完成本專班培訓取得畢業證書後,需至合作企業服務至少 2 至 3 年(依各專班合約規定)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考生(適用於報名費減免優待);中低收入戶考生(適用於報名費減免優待)
・不可申請:已先行繳交報名費者(不予退還報名費減免優待);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申請報名費減免優待者;培訓期間任意自請離訓(退學)者;因故須暫時休學者(休學期間以半年至一年為限,逾期不復學則終止培訓且不予補助);培訓期間內觸犯法律或校規情節重大,經合作企業及學校審核達退訓標準者;畢業(或役畢)後未依約定至合作企業報到服務或未遵守服務年限者;培訓期間未經合作企業書面同意,不得於他公司或機構服研發替代役或上班、任職、提供服務
・培訓費用補助:每名學生新臺幣 300,000 元(不含膳宿),由合作企業直接給付予國立成功大學
・報名費減免優待: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 30 %(依簡章規定)
・申請方式:報名費減免優待者,於報名網頁產生繳款帳號前點選低收(中低收)身分,並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Email至[email protected]
・重要時間點:報名費減免優待審核結果,考生須自行上網查詢審核結果,下午 16:30 後及假日寄送者,請於次一上班日查詢
・注意事項:培訓費用補助期間以合約所定期間為準,超過期間所產生費用由學生自行負擔;學生修業以 2 年為限,不得辦理休學(特殊情況經同意可延長修業期間);學生於培訓期間所獲知合作企業業務機密資料及工作內容,於培訓期間屆滿或終止或於服務年限屆滿後 2 至 10 年內(依各合約規定)不得洩漏或任意使用;學生若違約(如任意離訓、未依約服務等),需賠償合作企業已提供補助金額加計利息後之 1.5 倍違約金(部分合約為 350,000 元整或依服務年限比例酌減);學生需覓連帶保證人一名,就違約賠償責任負連帶保證義務
300,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6/03/18;活動:2026/07/01 ~ 2028/08/3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免優待申請表、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證明影本(證明文件須有考生姓名等相關資料,不接受鄰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培訓合約書(錄取生需簽訂)、緩繳切結書(如需)、代理報到委託書(如需)、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如需)、造字申請表(如需)
電話:06-2757575 轉 50190|地址:70101 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光復校區雲平大樓西棟2F
資料來源:https://adms-acad.ncku.edu.tw/p/406-1044-227149,r3265.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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