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社會處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推出「新竹縣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提供托育、課後安親及求職就業交通費補助。本計畫旨在協助參與「新竹縣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且已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托育與安親補助採實報實銷,每名兒童每月最高 3,000 元;求職交通費補助則依距離分級,每人每月最高 1,500 元。申請人可備妥相關文件,親自或郵寄至新竹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須為新竹縣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個案;有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不可申請:已重複申請取得本補助者
・幼兒托育補助:採實報實銷,每名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
・課後安親補助:採實報實銷,每名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
・求職交通補助: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500 元
・求職交通補助(工作地與住所單程距離 5 公里以上至未滿 30 公里):每趟最高補助 200 元
・求職交通補助(工作地與住所單程距離 30 公里以上至未滿 70 公里):每趟最高補助 400 元
・求職交通補助(工作地與住所單程距離 70 公里以上):每趟最高補助 500 元
・申請方式:臨櫃或通訊方式將資料寄至新竹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申請
・注意事項:若領有政府其他同性質補助,僅補助其自付差額
最高3,000元
申請書及領據、勞保局勞保明細或雇主開立之在職證明(須加蓋公司負責人大小章)或職業訓練相關證明、公共托育補助、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繳費證明或契約書影本(須加蓋機構章及負責人印章)、國中/小立案安親機構或業者費用收據或繳費證明(須加蓋機構章及負責人印章)、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就業轉介單、求職記錄證明或社勞政聯合會談評估表或就業中心開立之推介卡、諮詢紀錄表、雇主開立之在職證明(須加蓋公司負責人大小章及註明工作地址)或職業訓練相關證明、求職證明(註明應徵單位、職務、求職人姓名及求職日期)、交通費補助距離證明單
電話:03-5518101#3171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對象中的「其他」條件過於模糊,未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