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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

醫療健康 金門縣

【主辦單位】

金門縣衛生局

【內容簡介】

・金門縣衛生局為提升新住民懷孕婦女的健康管理與人口素質,特別針對設籍前且未納入全民健保的新住民孕婦,提供產前檢查費用補助。符合資格的孕婦需攜帶戶口名簿、居留證或旅行證等文件,至金門縣各鄉鎮市區衛生所申請,經核發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後,即可持聯單至合作醫療院所接受產前檢查並申請費用補助。補助項目包含多次產檢基本費用、特定實驗室檢驗、超音波檢查、乙型鏈球菌篩檢及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等,依檢查項目核實補助,最高可達數百元至千元不等。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新住民懷孕婦女;設籍前;未納全民健康保險
・不可申請:已納全民健康保險者
・第 1 次產前檢查:662 元
・第 5 次產前檢查(妊娠 32 週前後用):297 元
・其餘每次產前檢查:267 元
・Rubella IgG 實驗室檢驗:1 次 200 元(需附檢驗影本證明)
・HBsAG、HBeAG 實驗室檢驗:1 次 170 元(需附檢驗影本證明)
・超音波檢查(妊娠第二期 20 週前後):1 次 350 元(需附超音波檢查影本證明)
・母嬰親善醫療機構產前檢查個案:每次產檢增加 20 元
・乙型鏈球菌篩檢(第 35-37 週):1 次 500 元(需附補助紀錄聯)
・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2 次,每次 100 元(第 1 次/17 週前,第 2 次/第 29-40 週,需附衛教指導記錄表影本)
・助產所產前檢查:依「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所訂之孕婦產前檢查補助金額申領
・申請方式:至所在地鄉鎮市區衛生所提出申請,經確認身份後核發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再持紀錄聯至醫療院所接受產前檢查
・重要時間點:醫療院所按月填具申領清單及領據,於次月 2 日前送衛生局審核
・注意事項:本項服務由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遺失不得補發

【金額/折扣】

最高662元

【期間】

每年至 12/20 前

【應備文件】

孕婦手冊、產前檢查記錄聯、戶口名簿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各醫療院所開立之繳款收據正本

【聯絡方式】

電話:(082)330697、333607|地址:891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2號

【注意事項】

文案未明確列出申請起始日期,僅說明每年截止日期。助產所的補助金額未具體列出,僅說明依相關注意事項辦理。

資料來源:https://phb.kinmen.gov.tw/cp.aspx?n=EC4606C31AD78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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