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為協助中低收入家庭照顧失能長者,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此津貼旨在支持符合資格的家庭,讓具備照顧能力但未就業的家庭成員能專心照顧家中經評估為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重度以上、且未接受其他機構安置或居家服務補助的長者。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身分證明、戶籍資料、郵局帳戶影本及長者身心障礙證明等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照顧者與被照顧者設籍於同一鄉鎮市並實際居住;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同為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出嫁之女兒及其配偶不在此限);照顧者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16 歲以上 65 歲以下身心健康具照顧能力);被照顧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被照顧者經鑑定評估日常生活活動功能 (ADL) 重度以上;被照顧者未接受收容安置;被照顧者未接受居家服務補助;被照顧者未接受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被照顧老人實際居住於戶籍地
・特別照顧津貼:金額未載明
・申請方式: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人需切結確實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並確實填寫資料,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郵局封面影本、其他證明文件、被照顧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被照顧者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重度以上量表、身心障礙手冊重度以上影本
文案未列出津貼金額、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social.chcg.gov.tw/getFile.aspx?file_id=432987&file=5&type=2&did=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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