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為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重返職場並協助企業留用屆齡員工,優化「五五就業促進措施」及「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針對55歲以上部分工時者,工資達最低工資一定比例即可請領就業獎勵金,並縮短受僱期間至30日。同時,鼓勵企業留用高齡員工,將「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受理期間延長為全年皆可申請,並明確化留用比率計算基準,以支持銀髮人才職場續航。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勞工:/滿 55 歲(含)以上/從事部分工時工作/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受僱期間滿 30 日/從事職缺為不定期契約或定期契約;雇主:/事業單位/繼續僱用屆齡 65 歲以上之高齡勞工
・55-64歲部分工時者就業獎勵:每月 3,500 元(工資達最低工資之 1/3)
・65歲以上部分工時者就業獎勵:每月 2,500 元(工資達最低工資之 1/4)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null(補助金額未於本文中明確列出)
・申請方式:個人就業獎勵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符合資格請領;雇主補助全年皆可受理申請
・注意事項: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如有遭雇主非自願離職等情事,得免重新計算失業 3 個月資格;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已明確化繼續僱用比率計算基準
最高3,500元
電話:(02)8995-6000|地址: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7:30
資料來源:https://45plus.wda.gov.tw/News_Content2.aspx?n=30&s=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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