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代償墊付服務,旨在協助設籍金門縣並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在取得輔具補助核定函後,能更便捷地購置輔具或改善無障礙環境。申請人可憑核定函向特約廠商購買,由廠商先行代墊補助款項,申請人僅需支付超出補助額度的差額,簡化了申請流程並減輕初期負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金門縣;具身心障礙證明;已取得「身心障礙輔具費用補助核定函」
・輔具購置或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金額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核定,由特約廠商代墊,申請者僅需支付超出補助金額的自費額
・申請方式:憑「身心障礙輔具費用補助核定函」向代償墊付特約廠商購置輔具或無障礙環境改善
・未經評估及核定即先行購買者不予補助;需先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或輔具資源中心提出申請,經金門縣政府核定後方可申請代償墊付服務;廠商不得自行回收民眾舊輔具,應轉交本府委辦之輔具中心,或請民眾自行交由輔具資源中心回收再利用;代償墊付特約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代償墊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