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金門縣政府為協助重度以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及身心障礙團體,特別推出有線電視補助計畫。此計畫旨在提供資訊管道、促進休閒娛樂,並加強社會互動。符合資格的個人或團體可申請首次安裝費用補助(偏遠地區用戶),以及每月或每年收視費用的 80 % 至 90 % 補助。個人申請者需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辦理,團體則直接向金門縣政府社會局提出申請,需備妥身心障礙證明、存摺影本等文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設籍並實際居住金門縣的重度以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金門縣地區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團體,且會務運作正常
・不可申請:已完成首次安裝程序者;未依規定張貼「本場所有線電視收視費用係接受金門縣政府補助」字樣,經查核屬實者
・首次安裝費用:偏遠地區用戶增加線路安裝費用,最高補助 1,500 元
・重度以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收視費用:月繳補助每月收視費用 80 %;年繳補助每年收視費用 80 %,每年得申請 1 次
・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收視費用:月繳補助每月收視費用 90 %;年繳補助每年收視費用 90 %,每年得申請 1 次
・重度以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申請;申請人須為重度以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本人,代辦需以其實際居住處所裝設有線電視為原則;已完成首次安裝程序者,不得重複申請安裝費用補助;補助款項應確實應用於受補助個人(團體),需檢具申請人或社團名義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申請單位應於年度內辦理補助款之申請,逾越該年度即不予受理申請;已獲補助之個人(團體),應於其明顯處所張貼「本場所有線電視收視費用係接受金門縣政府補助」字樣,未依規定張貼者日後不得再提出申請
1,500元
申請書、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支出原始憑證及領據、申請人(單位)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函(首次申請免附)、中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提供具體年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