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國立中山大學為鼓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該校學士、碩士與博士學位班制,特別訂定此獎助學金要點。此計畫提供多種獎學金方案,學士生最高可獲 400,000 元,碩士生最高 180,000 元,博士生每學期最高 240,000 元,並有機會延長核給期限。學士生通常由學校主動審核符合資格者,碩士生與博士生則多透過系所推薦,並需符合特定的學業成績或研究成果要求。此獎助學金旨在吸引並培育具潛力的優秀學生。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班制之學生;碩士生:全職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博士生:全職且具有研究潛力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學士學位生:經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含南星計畫)、特殊選才與運動績優管道錄取本校之新生;學士學位生: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錄取學系所採計學科之任三科級分達到滿級分;學士學位生: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錄取學系所採計學科之任二科級分達到滿級分;學士學位生:申請入學其錄取名次為每系榜示正取生前 10 %以內(正取生未滿 4 人者以 1 人計,其餘四捨五入;音樂系以各組正取生分別計算);學士學位生:經特殊選才管道錄取本校成績優異,經各學系推薦(每系最多推薦 1 名為原則);學士學位生:參加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其他相當國際科學競賽三等獎以上;學士學位生:符合低收入戶條件學生(依本校西灣圓夢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規範);碩士學位生:依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碩士學位生:依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碩士學位生:依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碩士學位生: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且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碩士學位生: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且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碩士學位生: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前 30 %;碩士學位生: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前 10 %;碩士學位生:就讀本校配合國家重要產業政策與學校發展方向之碩士班別;博士學位生:經博士班甄試、考試、申請進入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就讀,成績優良且具有研究潛力之全職博士生;博士學位生:由本校碩士班直升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者,若經系所或指導教授推薦申請;博士學位生:原 112 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獲國科會補助培育之優秀博士生;博士學位生:自 113 學年度起獲國科會補助之博士生(含國科會核配及甄選名額);博士學位生:經國科會甄選核定補助之外籍博士生(比照本要點辦理)
・不可申請:學士生:獎助期間若上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全班前 30 %者或於學期中休學者;學士生:當學年(期)保留入學資格、休學、退學、轉學、未完成註冊者;碩士生:在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含留職停薪者)或已領取退休俸者;碩士生:因故退學、轉學、未完成註冊者;碩士生:未達續領資格者(入學後第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 3.5(含)以上或通過,並經指導教授推薦者);各獎助學金不得重複領取;博士生:外國生、僑生及陸生(另有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要點)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學測任三科滿級分):400,000 元,二年內分四次於每學期發 100,000 元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學測任二科滿級分):5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申請入學錄取名次為每系榜示正取生前 10 %以內):3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特殊選才成績優異經學系推薦):3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其他相當國際科學競賽三等獎以上):400,000 元,二年內分四次於每學期發 100,000 元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七學年學碩博育才辦法入學,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每名 18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七學年學碩博育才辦法入學,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每名 1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七學年學碩博育才辦法入學):每名 12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每名 12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每名 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前 30 %):每名 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前 10 %):每名 4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就讀本校配合國家重要產業政策與學校發展方向之碩士班別):名額、金額與發放方式另以專案簽核申請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本校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10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每生每學期 180,000 元,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本校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符合特定論文發表條件者):延長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止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原 112 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每學期 240,000 元,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止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自 113 學年度起):每學期 240,000 元,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符合千里馬計畫者):延長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止(由學校經費支應)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未符千里馬計畫延長條件但符合特定論文發表條件者):延長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每學期 180,000 元
・申請方式:學士生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主動提供符合條件名單予學生事務處,由學生事務處辦理核撥作業;碩士生各系所應於當年度 11/20 前將推薦名單送研究發展處彙整;博士生由系所提出申請後,經教務處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定
・重要時間點:碩士生各系所所分配名額若有剩餘或有符合資格但未獲獎學生,承辦單位應於當年度 11/20 前知會研究發展處,由研究發展處統一重新分配
・注意事項:學士學位生獎學金業務承辦單位為教務處與學生事務處;碩士學位生獎學金業務承辦單位為研究發展處;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業務承辦單位為教務處;獎助學金發放單位為教務處(自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經費來源:學士學位與碩士學位生為學生公費暨獎助學金;博士學位生為校務基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及系所經費分攤支應;碩士班獎勵名額須與本校西灣僑星獎學金施行要點碩士班獎勵名額合併計算,依各系所全職碩士班一年級入學新生人數比例核定(四捨五入),全校以不超過 150 名為原則;研究學院碩士班獎勵條件與名額由該學院另訂之;博士生獎勵名額:併同外國生、僑生及陸生之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獎勵名額,每一年級以 100 名為原則,實際名額由系所提出申請後,經教務處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定;碩士生續領資格:入學後第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 3.5(含)以上或通過,並經指導教授推薦者;碩士生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碩士生保留資格屆滿後仍未復學者,視為放棄;博士生若於本獎助金核給期限內獲「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外國研究(千里馬計畫等)」補助出國者,得延長核給期限;博士生若於入學後第一至六學期期間,以第一作者且以本校名稱為第一單位發表論文獲刊登於SCIE、SSCI、AHCI等期刊,且論文JCR資料庫分類領域之Journal Impact Factor(JIF)獲JCI排名為該學門領域前25%,得延長核給期限
最高400,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切結書(碩士生請領獎助學金時須簽署)、研究生獎學金保留領取聲明書(碩士生欲保留受獎資格者)、說明書(碩士生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系所或指導教授推薦申請(博士生由本校碩士班直升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者)
電話:孫渝潔 (分機 2143)
此文件為國立中山大學的獎助學金要點,內容詳細說明了學士、碩士、博士生的各項獎勵條件與金額。申請流程多為內部審核或系所推薦,無明確的學生申請截止日期。最新修訂日期為 2026/05/20。
資料來源:https://regs.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21070512052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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