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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費補助

財經金融 雲林縣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

【內容簡介】

・雲林縣政府提供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費補助,鼓勵事業單位建立友善進用機制、提供共融職場環境、促進職涯發展,並落實職場合理調整。本補助旨在協助雇主為身心障礙員工提供必要的支持與資源,涵蓋講師鐘點費、諮詢輔導費、場地租借費、工作教練費等多項費用,並針對落實職場合理調整及群組進用模式提供獎勵金。事業單位可依據計畫需求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獲得經費補助,以提升身心障礙員工的穩定就業與職涯發展。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事業單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願意遵守本要點相關規定;同意執行機關因審查案件需要查詢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資料;證明所提供資料均為屬實
・講師鐘點費:每小時最高 2,000 元 (限外聘講師)
・諮詢輔導費:每小時最高 2,000 元 (含個別諮詢及團體諮詢,限外聘講師)
・出席費:每次最高 2,500 元
・教材費:依計畫需求編列
・書籍資料印製費:依計畫需求編列
・場地租借費:每次最高 20,000 元
・餐費:每人每餐最高 120 元
・工作教練費:外聘每小時 1,000 元、內聘每小時 500 元,最高補助 45 小時
・落實職場合理調整:納入人事規章最高補助 50,000 元
・落實職場合理調整:納入工作規則最高補助 80,000 元 (已納入人事規章且獲補助,後續再納入工作規則者,可申請補助差額 30,000 元)
・落實職場合理調整:公告受理職場合理調整申請窗口,依職場合理調整指引訂定程序,最高補助 20,000 元
・落實職場合理調整:依身心障礙員工所提職場合理調整需求,每完成 1 名個案並填報服務紀錄表,補助 10,000 元 (如該案已獲職務再設計補助,補助 5,000 元)
・落實職場合理調整:每年最高補助 200,000 元
・群組進用獎勵金:按月計酬者每人每月核發雇主 13,000 元,最長 12 個月
・群組進用獎勵金:按月計酬以外方式者每小時核發 70 元,最長 12 個月
・其他有必要編列之項目費用:經費額度視計畫需求編列
・申請方式: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至審核單位
・注意事項:群組進用獎勵金核發期間自該名身心障礙員工進用日起算,最長十二個月;原核定計畫執行期限已屆,獎勵金尚未核發至 12 個月,得申請計畫展期 1 次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元

【應備文件】

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計畫書、依法設立資料 (如公司登記、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等)、身心障礙員工證明文件 (註記身心障礙身分之勞保資料、有效或有效期間屆滿次日起 5 年內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精神科專科醫生確診精神疾病之診斷證明 (6 個月內)、醫療院所確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勞工保險局核定職業災害失能給付公文)、事業單位之存摺封面影本 (第 2 次起之申請案,帳戶未有變更者得免附)、成果報告表、經費支出明細表、經費支用單據、其他足資證明執行職場支持項目相關佐證資料、其他經分署認定有必要之文件

【注意事項】

本文件為補助計畫的申請書與補助標準範本,實際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未在文件中明確列出,僅有日期填寫欄位。排除條件中提及「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第 12、13 點,但其內容未在文件中提供。

資料來源:https://ws.yunlin.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EyL3JlbGZpbGUvOTI5My81ODMwMDMvNjEwYmFkZDctZDUxYy00MGMxLWI4NDItMmU4OGJmZTVkZGNlLnBkZg%3d%3d&n=6ZuH5Li75pSv5oyB6Lqr5b%2bD6Zqc56SZ5ZOh5bel5bCx5qWt6Kmm6L6m5L2c5qWt6KaB6bueLeeUs%2biri%2bizh%2baWmS5wZGY%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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