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
・臺北市立大學為鼓勵優秀師資生,依據教育部作業要點及本校甄選要點,辦理115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此獎學金每月核發 8,000 元,以甄選錄取公告之次月起請領。申請對象為大學部及碩士班(不含在職專班、公費生)尚未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學程且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師資生,並需符合學業成績及品行等條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區域弱勢學生將優先錄取。申請者需透過網路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並上傳相關文件,經資格審查、書面審查及面試後擇優錄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大學部及碩士班師資生(不含在職專班、公費生);尚未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學程;具中華民國國籍;114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達班級排名前 50 % 以上或總平均達 80 分以上;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不可申請: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四條規定者;已領取教育部核發之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之獎助學金不在此限)
・師資培育獎學金:每名每月 8,000 元
・申請方式: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z6orayk6FCEN5XxX6),並上傳 PDF 檔資料
・重要時間點:2026/06/09 公告面試名單及試場資訊;2026/06/15 面試;2026年7月中 公告甄選結果;2026年7月底前 公告錄取名單
・注意事項:符合甄選資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區域弱勢之學生優先錄取,其所占名額以總核定名額之 30 % 為原則。獲甄選錄取之受獎生,需每學年至少通過一項教學實務能力檢測、每學期無償擔任學童課業輔導或學習扶助至少 36 小時、每學期參與各類教育專題演講等活動累計時數至少 6 小時、參與至少一次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師資生潛能測驗、每學期應至師資培育中心進行服務學習至少 10 小時。
8,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6/04
申請表、自傳、讀書計畫及綜合表現、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資料、申請次專長或修課相關表單、經濟或區域弱勢證明資料(若相關身分學生須附)、師資生潛能測驗系統完成證明文件
電話:(02)2311-3040 分機 8342|地址:博愛校區:10048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公誠樓三樓;天母校區:11153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科資大樓四樓
資料來源:https://cte.utaipei.edu.tw/p/406-1013-132008,r357.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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