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基隆市政府為鼓勵民眾共同維護環境品質,特別設立「基隆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凡公務員以外的個人、團體、公司行號或機關,發現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行為,並檢具照片、影片等證據資料向基隆市環保局檢舉,經查證屬實且處以 1,200 元以上罰鍰確定者,即可依實收罰鍰金額的 30% 至 80% 獲得獎金。每人每日限領單一罰鍰處分的檢舉獎金,同一年度累計最高可領取 30 萬元。檢舉人需具名並提供聯絡資訊,以確保獎金發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民眾(指實際執行環保稽查業務之公務員以外之人民、團體、公司行號或機關);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處新臺幣 1,200 元以上罰鍰處分確定者;檢舉人應具名並提供聯絡電話、住址及身分證字號
・不可申請:匿名或未以真實姓名、地址及身分證字號檢舉者;同一案件重複檢舉(獎金由所提事證較明確者、最先檢舉者或無法分辨先後者平均受領);民眾檢舉前已進行調查之案件或已查知違規行為人及違規事實者(但調查中之案件,經檢舉人提出具體違規事證始予查獲者不在此限)
・檢舉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未清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七十五
・檢舉違規棄置垃圾包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八十
・檢舉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八十
・檢舉污染地面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梁或其他土地定著物環境者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七十五
・檢舉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七十五
・檢舉隨地便溺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八十
・檢舉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七十五
・檢舉張貼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七十五
・檢舉其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章規定之行為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三十
・年度檢舉獎金累計上限:300,000 元
・申請方式:得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足以敘明違規事實之方式,檢具照片、影片或相關證據資料,向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檢舉
・重要時間點:環保局核發檢舉獎金,二個月至少辦理一次;獎金受領人應自受環保局通知日起三個月內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者視為放棄
・注意事項:按日連續處罰或同一案件未改善遭多次處分者,其獎金以首次告處分之實收罰鍰金額計算;共同檢舉同一案件,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平均受領;檢舉人之姓名、身分及其他可資辨認檢舉人身分之相關資料應確實保密
300,000元
照片、影片或相關證據資料
電話:02-24201122|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
聯絡電話及地址為基隆市政府總機及地址,非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專線或專屬地址。
資料來源:https://exlaw.klc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5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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