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高雄市政府
・客家委員會與高雄市政府共同舉辦「114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總決賽」,旨在透過客語歌唱、口說藝術及戲劇表演,推廣客家文化與語言教學。為鼓勵全國各區初賽特優隊伍參與總決賽,主辦單位提供多項獎勵與津貼。獲獎學校可獲得獎勵金及獎座,參賽學校則可申請行政費用、交通津貼,以及遠道學校的住宿與餐費補助。申請方式為各校於報到時或賽後檢具相關領據及清冊送至承辦學校核銷。此競賽活動期間為 2025/12/05 至 2025/12/07,申請期間則至 2025/12/09 截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加客家委員會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總決賽之隊伍;經北、中、南、東各區初賽評選為特優之隊伍;參賽者表演內容及形式為自行創作,無抄襲他人作品;應用音樂已取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及重製之授權;參賽教師及學生能提供身分證、健保卡或學校開立之統一證明文件(如選手在學證明名錄)以備查驗;報名參賽時已檢附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
・不可申請:參賽者之表演內容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應用音樂未取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及重製之授權;經查驗證件不符規定,且於 1 小時內無法補繳驗正者;比賽時出現不符合參賽資格(非參賽學生)之表演者或站在舞臺者(客語歌唱表演類幼兒園組除外);參賽隊員穿著學校制服或表明就讀學校、姓名,或於謝詞、道具及腳本出現校名者;以預為錄音方式替代或輔助現場表演者
・客語歌唱表演類獎勵金:第 1 名 12,000 元、第 2 名 8,000 元、第 3 名 6,000 元、第 4 名 4,000 元、第 5 名 2,000 元
・客語口說藝術類獎勵金:第 1 名 10,000 元、第 2 名 8,000 元、第 3 名 6,000 元、第 4 名 4,000 元、第 5 名 2,000 元
・客語戲劇類獎勵金:第 1 名 12,000 元、第 2 名 8,000 元、第 3 名 6,000 元、第 4 名 4,000 元、第 5 名 2,000 元
・客語口說藝術類行政費用:各校各類第 1 組 1,500 元,每增加 1 組增加 750 元
・客語歌唱表演類行政費用:各校各類第 1 組 6,000 元,每增加 1 組增加 3,000 元
・客語戲劇類行政費用:各校各類第 1 組 8,000 元,每增加 1 組增加 4,000 元
・總決賽承辦縣(市)以外學校交通津貼:原則每校單日以 16,000 元為核撥上限,30 人以上者得依實需增加
・總決賽承辦縣(市)學校交通津貼:每校單日以 10,000 元為上限
・學生住宿費:每人每晚 2,250 元
・老師住宿費:每人每晚 4,500 元
・晚餐費:每員每餐 100 元
・早餐費:每員每餐 40 元
・獎狀:頒發給參賽教師及學生
・獎座:總決賽各組前 3 名學校各 1 座
・教師敘獎:依比賽成績給予嘉獎或記功
・申請方式:領據及清冊可於賽前寄至各承(協)辦學校,或於 2025/12/06 總決賽當日繳交報到處工作人員,最遲須於 2025/12/09 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重要時間點:領隊會議日期:2025/11/17 下午 2 時至 4 時;競賽日期:2025/12/06;總決賽成績公告:上、下午競賽結束後約半小時至一小時,張貼於人文大樓一樓成績公告區,並於同日公告於客家藝文競賽官網;頒獎典禮:第一階段 12:00,第二階段 15:30,於人文大樓九樓正修廳舉行
・注意事項:交通津貼依參加人數多寡及距離遠近彈性調整,10 人以下應儘量搭乘大眾運輸為原則;住宿提供對象為遠道參加總決賽者,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離島提供兩天住宿(12/05、12/06),其餘距辦理地點路程 200 公里以上地區提供一天住宿(12/05);餐費提供對象為遠道參加總決賽者,晚餐(12/05、12/06)及早餐(12/06、12/07);參賽隊伍需自行準備比賽所需服裝、道具或樂器等相關器材;參賽隊伍需準備存有音檔之隨身碟至少 2 個;競賽場地提供固定式指向型麥克風及耳掛式麥克風;競賽場地內禁止攝影及照相,不開放其他觀眾入場,休息區提供直播;申訴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需於各項比賽成績公布後 1 小時內以書面向承辦學校提出
最高16,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5/12/09;活動:2025/12/05 ~ 2025/12/07
參賽隊伍資料繳交檢核表、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行政費用領據、交通津貼領據、交通津貼請領清冊、住宿費領據、住宿費請領清冊、餐費領據、餐費請領清冊、獎勵金領據、獎勵金請領清冊、選手在學證明名錄、身分證、健保卡或學校開立統一證明文件(備查驗用)
電話:07-3424782#6011 (李治翰主任), 07-3424782#6034 (黃老師)|地址:高雄市三民區獅湖國民小學 (807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後路 495 號)
附件內文詳細說明了各項獎勵金、行政費用、交通津貼、住宿費及餐費的金額與申請方式。申請期間的「即日起」是根據「賽前寄至」推斷。
資料來源:https://school.hakka.gov.tw/Game/public/news_data.aspx?id=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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