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補助計畫旨在協助私有建築物進行耐震弱層補強,以提升建築物結構安全。申請人需檢具相關文件,向建築物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主要對象為經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 30 分,或詳細評估結果為須補強或重建的合法建築物。申請時應備妥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使用執照影本及耐震評估報告等文件,以確保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建築物為合法建築物(需檢附使用執照影本或其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建築物經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 30 分,或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為須補強或重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公寓大廈已成立管理組織,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申請弱層補強補助;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組織,但檢具建物登記謄本及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文件
・申請方式:向建築物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