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全聯慶祥慈善事業基金會提供急難救助,旨在協助遭遇急難的個人及家庭度過困境。這項救助以提供暫時性經濟補助為原則,分為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及喪葬補助三類。申請人需在急難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並透過全聯福利中心門市人員或合作據點郵寄資料至基金會各區辦公室。基金會將透過社工人員進行電話評估或家庭訪視,並依申請人狀況核撥補助款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急難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經由全聯福利中心門市人員或合作據點,將資料郵寄至本會各區辦公室辦理申請補助;透過本會配置於各地之社工人員進行電話評估或後續家庭訪視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因重大傷病、天然災害、人為事故、意外受傷、入營服役、入獄服刑、非自願性失業、失蹤、死亡等重大變故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緊急生活扶助類);經濟弱勢家戶內人口罹患重大傷病、遭受天然災害、人為事故、意外受傷等,無力負擔醫療自付額費用者(醫療補助類),限已有醫療費用單據者,且單筆醫療費用需達 5,000 元以上;經濟弱勢家戶內人口死亡而無力殮葬者(喪葬補助類)
・不可申請:同一事件每年已申請一次;同一事件已申請其他類別(特殊情事經本會申請審核通過者不在此限)
・緊急生活扶助:金額依本會審核結果核撥
・醫療補助:金額依本會審核結果核撥,限單筆醫療費用 5,000 元以上之單據
・喪葬補助:金額依本會審核結果核撥
・愛心福利卡援助:經評估確有需求者,提供半年期或至多一年期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後,經由全聯福利中心門市人員或合作據點,將資料郵寄至本會各區辦公室辦理申請補助
・注意事項:本會保留對申請案之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補助對象不得詐欺、謊報或隱瞞拒絕訪查,違者追回補助款項並負法律責任;補助金額需列入所得申報;申請人須簽署「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始能申請;所有申請相關資料本會保存至多七年後統一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