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為推動客家知識體系發展,訂定本獎勵補助辦法,鼓勵從事客家學術與在地知識研究的自然人、法人或團體。補助項目多元,涵蓋個別型專題研究計畫、大專校院學術機構綜合型計畫、博碩士論文研撰、全職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人員培育、學術與普及著作出版,以及國內外交流合作等。申請者需經客家學術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各項目的獎勵金或補助款額度從數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具體的申請期間、應備文件及作業程序將由客家委員會每年另行公告實施計畫。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從事客家學術與在地知識研究等與客家知識體系發展及厚植相關之自然人、法人或團體;經客家學術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客家學術與在地知識個別型專題研究計畫:最高補助 500,000 元
・大專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綜合型計畫:最高補助 2,000,000 元(必要時酌增)
・客家研究博碩士論文研撰:獎勵金 30,000 ~ 150,000 元
・客家研究全職博士生培育:每月獎勵金 20,000 ~ 40,000 元(入學後之前三年在學期間)
・客家研究全職博士後研究人員培育:每月獎勵金 50,000 ~ 70,000 元(每次核給一年,最長得延長三次)
・客家學術與普及著作出版:每冊最高補助 300,000 元;叢書每案最高補助 1,500,000 元
・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相關國內外交流合作:補助 50,000 ~ 2,000,000 元
・其他有關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之事項:專案辦理,額度不受以上限制
・申請方式:依客家委員會逐年訂定之計畫辦理
・注意事項:獎勵措施採補助辦理者,本會得與受獎勵者簽訂契約,並依執行成果實際達成情形核給經費。本會得於計畫期程中,辦理實地績效檢核、經費運用及其他計畫執行情形等相關事項。
最高2,000,000元
實際申請期間、活動期間、應備文件及詳細申請辦法需參考客家委員會每年另行公告的實施計畫。金額部分有「必要時酌增之」和「額度不受以上限制」的彈性條款。
資料來源:https://law.hakka.gov.tw/Download.ashx?FileID=527&id=GL000037&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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