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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

居住生活 宜蘭縣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內容簡介】

・宜蘭縣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因停車位產生的經濟負擔。申請對象須設籍宜蘭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生活補助證明,且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申請人需為車輛所有人且持有有效駕照,並已貸款購買或承租停車位。補助項目分為貸款利息補貼(依利息差額核發)及租金補貼(每月最高 1,000 元),兩者最長皆可申請 10 年。申請人需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設籍於宜蘭縣;領有宜蘭縣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生活補助證明文件;為車輛所有人且領有駕駛該車輛之有效駕駛執照;已貸款購買停車位或承租停車位;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依社會救助法規定核算)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資格,且未申請停車位租金補助;符合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資格,且未申請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
・不可申請:身心障礙者障礙事實消失或死亡;身心障礙者入住 24 小時住宿機構;身心障礙者遷離戶籍地;購買或承租停車位非供停車使用;購買或承租之停車位轉售、轉租或轉借第三人;貸款或租賃契約終止;曾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租賃契約所定承租期間未逾 3 個月
・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核定補助金額為前一年繳款利息與每年 1 月 1 日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間之利息差額(小數點四捨五入),最長可申請 10 年
・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核定補助金額為實際繳納租金 50 %為限,每月最高不超過 1,000 元,最長可申請 10 年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件
・注意事項:如有隱瞞或填載不實,申請人(代理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經查獲不符資格者,主管機關將撤銷並返還所獲利息補貼或租金補助,暨負擔法律責任

【金額/折扣】

1,000元

【應備文件】

申請書、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封面影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生活補助證明文件、車輛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影本、貸款或租賃契約影本、停車位所有權證明影本(承租停車位者免附)、最近一期貸款或租金繳納證明

【注意事項】

此頁面為申請表單,未提供具體申請期間、聯絡電話及地址等資訊。補助年度為申請年度,最長可申請 10 年,但未列出具體起訖日期。

資料來源:https://www-ws.e-land.gov.tw/Download.ashx?u=LzAwMS8yMDE1eWlsYW4vMjU4L3JlbGZpbGUvMTAxMjEvNTIwMS84MTMyZmI5ZC1iYTE5LTQyYzctYWYxNS1lYWE5OTU0NDkxMGMucGRm&n=RE9DMTYwMzA3LTAwN182MzU5Mjk2MzkxNTY0NjYyNTAucG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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