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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農業部百大青農輔導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1-25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農業部

【內容簡介】

・農業部為協助青年農民穩健經營並擴大規模,特別推出「百大青農輔導計畫」。此計畫旨在遴選具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農民個人或團體,提供一站式專案輔導服務。獲選者可獲得技術輔導、國有耕地承租第二順位、青年從農創業貸款 5 年 500 萬元免利息等多元輔導措施,並安排行銷通路相關課程培訓,以提升競爭力,打造農業新標竿。申請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年齡介於 1980/01/01 至 2008/01/01 之間,並實際從事農業,透過線上報名方式提交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中華民國國民;出生日期介於 1980/01/01 至 2008/01/01 之間;實際從事農業之自然人(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役);合法使用土地、設備(施)及經營農業(需檢附佐證資料);對農糧(含養蜂)、漁業(含漁撈)、畜牧、林業(含林下經濟)經營表現優秀,且有創新性改革,足以示範推廣,或對促進農業經營企業化、組織化與產業發展有卓越貢獻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個人組申請者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農業相關科系畢業且從事農業生產/參加農民學院或政府機關辦理農業訓練時數累計達 80 小時以上/農家子弟且從事農業生產(農家子弟定義為本人、配偶或本人二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之為農會會員、農保被保險人證明、漁會會員、漁保被保險人證明);**團體組申請者需符合以下條件**:/說明組成團體組之目的及效益,包含成員間之合作及分工方式、如何促進共同成長等/1/2 以上成員為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青年農民且符合個人組申請資格者,得組成 2 ~ 4 人共同提出申請
・不可申請:曾獲選十大神農及第 1-7 屆百大青農者;曾因觸犯刑事案件,並經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之刑確定,且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五年內有因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相關行為,違反農業法規,經裁處罰鍰二次以上確定;團體組成員間為二親等以內人員、公司負責人與其股東之關係、公司內股東間之關係,或申請代表人與成員為同一公司雇主與員工間之關係;同一青年農民同時提出個人組及團體組申請
・技術輔導
・國有耕地承租第二順位
・青年從農創業貸款:5 年 500 萬元免利息
・行銷通路相關課程培訓
・必要之設施設備補助
・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其他低利之專案農貸協助
・專案協助農地媒合
・農業部創新加值經營發展輔導與跨部會輔導資源申請
・其他必要輔導措施
・頒予獎牌及獎狀並公開表揚
・申請方式:線上報名,網址 https://100farmer.moa.gov.tw/register
・重要時間點:預計 2026 年 7 月公告遴選結果
・注意事項:獲選後應主動加入在地青農聯誼會(最晚應於獲選名單公告後 6 個月內加入);獲選青農應配合實地訪視、媒體採訪宣傳、經營輔導、管考作業、訪視、查核、經營現況調查、成本記帳與 2 年輔導期及 8 年追蹤調查作業;若資料不實將撤銷資格並追繳補助款或停止利息補貼

【金額/折扣】

500萬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1/25

【應備文件】

申請書、農業經營企劃書、農家子弟(從事農業/漁業/畜牧業/林業生產)、農/漁會會員、農/漁保、在地青農聯誼會之證明文書、個人及經營團隊之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學歷、農業訓練等證明文件影本、農會、漁會或相關產業協會出具之推薦函(至少 1 封,以 3 封為限)、經營現況照片、合法使用證明資料(如租賃契約或農地使用同意書、土地登記謄本、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陸上魚塭養殖登記證、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明、畜牧場登記證書或飼養登記證書、林場證明文件等)

【聯絡方式】

電話:報名系統諮詢 07-5353515;說明會諮詢 王專員 03-518-5225 / 陳助理研究員 03-518-5132|地址:100212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37 號|服務時間:報名系統諮詢 平日 08:00 ~ 17:00;機關服務時間 星期一 ~ 五 AM9:00 ~ PM6:00

資料來源:https://academy.moa.gov.tw/YF/list.php?id=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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