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旨在鼓勵各級學校與產業合作,建立兼顧學生就學與就業的教育模式,以培育在地化技術人才。此計畫提供多項補助,包括學校開辦產學合作專班的經費,以及針對學生的經濟不利助學金、私立技專校院學雜費差額補助、未支領薪資助學金,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參與建教合作的獎勵金。透過這些補助,計畫期望能深化技職教育的務實致用特色,協助學生順利升學並進入職場,同時滿足產業對技術人才的需求。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公私立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申請學校:具備特殊類科、嚴重缺工產業相關類科,或開辦政府提倡之核心產業;學生(經濟不利助學金):就讀技專校院、家庭年所得未逾 700,000 元、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於修業年限內具有學籍;學生(學雜費差額補助):就讀私立技專校院農林漁牧工等重點產業領域、中華民國國民、於修業年限內具有學籍;學生(未支領每月薪資助學金):就讀技專校院、中華民國國民、於修業年限內具有學籍、未支領每月薪資;學生(高級中等學校獎勵金):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中華民國國民、於修業年限內具有學籍、參與建教合作或校外實習
・不可申請:學生(經濟不利助學金、學雜費差額補助、未支領每月薪資助學金):七年一貫學制前三年或五專前三年;學校:已獲僑務委員會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住民子女國際培力產學專班經費
・學校計畫案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技專校院每校每班最高補助 300,000 元
・學校計畫案補助(嚴重缺工產業班別):技專校院開設嚴重缺工產業班別,補助 700,000 元(106學年度後核定計畫案)
・經濟不利助學金:每學年每人 40,000 元
・私立技專校院學雜費差額補助:補助就讀私立技專校院與公立技專校院之學雜費差額
・未支領每月薪資助學金:每月 5,000 元,補助期間與工作期間相等,於工作完畢後請領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勵金:每人每月 5,000 元,依學生參與訓練或實習月數計算
・申請方式:學校應依教育部指定期限及方式提出申請,並研擬申辦計畫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勵金請撥時間(輪調式建教合作):本部經費依會計年度分二次撥付學校,第一次 6 月,第二次 12 月;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勵金請撥時間(階梯式、實習式或其他式建教合作及校外實習非建教合作):本部經費依會計年度一次撥付學校;技專校院應編列至少 10 %之配合款,但辦理成效良好經本部同意者得免提列;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應依財力分級表編列相對配合款,最高補助 80 %至 90 %;計畫經核定後,各校應依原核定計畫執行,不得變更教學模式與合作學校,但課程、合作企業調整變動或增加技專校院學生輪值大夜班等事項,經核定後得變更;各項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如有不實者應予追繳並處分
最高700,000元
電話:(02)7736-6666|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申請期間及應備文件未詳列,需依主辦單位公告或函文通知。附件為系統使用手冊,與福利內容無關。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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