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
・農業部漁業署為推廣食魚教育,鼓勵各界推行相關工作,特辦理本計畫。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並經政府核准登記且具統一編號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農漁業團體、社區發展協會,或依公司法設立且營業項目與漁業相關的企業。計畫內容聚焦於魚種、漁產品、漁具漁法、水產加工等主題,規劃訓練、講座、體驗活動或校園課程,並開發相關教材。每案最高可獲補助款新臺幣 15 萬元,申請單位需編列總經費的 30 %作為配合款。申請單位須於 2026/04/08 前將紙本文件郵寄至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設立並經政府核准登記且具統一編號之單位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農漁業(民)團體(包括產銷班、合作社、農漁會、協會等);社區發展協會;依公司法設立且營業項目與漁業及其相關製品有關之企業
・不可申請:相關創作及資料引用有剽竊、侵犯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曾以相同或實質相似之內容獲得本年度「農業部農村再生基金計畫」下其他競賽或計畫補助者;以其他單位名義,重複提送相同內容申請本年度計畫者;互為合作關係之 2 個以上申請單位,依各自單位名義申請計畫,內容之間的相似度超過 50 %
・訓練/講座/體驗活動暨教材規劃:補助款上限新臺幣 15 萬元
・校園課程暨教材規劃:補助款上限新臺幣 15 萬元
・申請方式:郵寄至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89號3F之5),信封請註明「申請115年度食魚教育推廣計畫」
・注意事項:申請單位須編列計畫總經費的 30 %為配合款;計畫經費不得編列餐宴費用,如涉及國產漁產品料理手作之食材經費,其補助編列上限為補助款總額的 1/3
最高15萬元
申請:2026/03/09 ~ 2026/04/08;活動:即日起至 2026/11/30
申請文件自我檢核表 1 份、申請資料 1 份、合作意向書 1 份(無則免)、研提計畫書 1 份、附件資料 1 份(具課程規劃者,須檢附附表)、計畫提案單位切結書 1 份、「農村再生基金計畫管理系統」服務機關畫面截圖、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或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農漁業(民)團體、社區發展協會擇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檢附)、財政部國稅局出具之最近 1 個月無違章欠稅證明影本(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檢附)、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可證書影本(無則免)
電話:02-3393-8008 #24|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89號3F之5|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
本補助計畫主要針對組織或企業,非個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fae.moa.gov.tw/theme_list.php?them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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